線上交易,被騙了錢又拿不到東西,該怎麼處理?  

分類:網路資訊

2008/07/23 00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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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上交易,雖然方式不同於一般傳統買賣行為,但是只要買賣雙方符合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:

「當事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者,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,契約即為成立。」,又依民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

規定:「契約之邀約人,因邀約而受約束。」

因此,只要雙方有要約及承諾的意思表示,買賣契約即為成立生效

雙方必須履行給付貨品和交付價金的義務。

如果在線上交易,切記要保留雙方關於買賣之對話紀錄、或通聯紀錄,如有交付價金的行為記得保留匯

款單據,當面交付價金則必須請對方簽立收據,將來發生糾紛,則可直接向他方請求解除契約回覆原

狀、或者請求履行買賣契約內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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